关于推荐第三届“模范青年职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8    浏览次数:2208

皖勘院团〔2012〕10号

 

 

关于推荐第三届“模范青年职工”的通知

 

 

院属各基层工会、各团支部:

    为弘扬“五四”精神,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爱院建院热情,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积极进取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我院的跨越发展,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模范青年职工”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各基层工会、团支部根据《安徽省勘查技术院“模范青年职工”评选办法》(皖勘党〔2010〕21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第三届“模范青年职工”的推荐工作。

    2、推荐范围为本单位35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若没有,则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原则上限推荐1名,青年职工相对较多的单位可推荐2名。推荐人选应当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广泛的影响力。

    3、各基层工会、团支部需报送“模范青年职工”候选人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一份,简要叙述其两年来的突出表现、工作成果等事迹。

    二、推荐时间、方式:

    各基层工会、团支部请于8月1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及文字材料发至电子邮箱:lgzylp@163.com

    联系人:卢罡 15665513360 0551-5857665

   

    注:第一届“模范青年职工”李涛、王伟、周海娟、丁发毅、熊英,第二届“模范青年职工”张小胖、张建民、董博、产思维、陶龙根据规定不参加本次评选。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工会  共青团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院第三届模范青年职工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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