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0 浏览次数:2631
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
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学科带头人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皖勘党〔2014〕4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院新一届学科带头人暨方法技术带头人申报、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学科带头人”和“方法技术带头人”必须达到《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学科带头人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选聘条件。
二、评比办法
凡符合选聘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自选专业或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发展目标,填写《带头人选聘申请表》提交院党办。由党办对《带头人选聘申请表》进行形式和申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初审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名单将提交全院勘查工作质量成果汇报会参会人员测评和票选。参考票选结果,结合专业分布合理性、申请人专业技术业绩等综合情况,由院党委审定带头人名单。
三、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带头人选聘申请表》,请各单位(科室)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表一式两份由行政负责人汇总并于2015年2月16日前报送院党办。
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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