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7 浏览次数:2634
关于加强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保障临时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我院临时工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聘用临时工优先考虑与当地农村组织、劳务公司等有关单位联系,尽量采用法人对法人签订用工协议,减少相关风险。
2、严禁聘用未成年人和童工,不得聘用年老体弱、体能残疾、智能障碍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
3、选择临时工时,应进行必要的面试,择优挑选体能好、素质高、纪律性强、初高中以上文化的人员。
4、临时工上岗前应按照本院职工的同等要求,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和交底,使其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并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5、要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必要的商业保险。
6、复杂工区和高艰险地区施工,要安排临时工进行体检。
7、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8、对临时工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关注临时工心理精神方面的变化,预防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
201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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