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6 浏览次数:2170
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3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
二、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三、班车时间调整为4月3日(周三)中午12:40回蚌埠,4月7日(周日)上午7点去合肥。
四、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
特此通知。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