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
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学科带头人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皖勘党〔2011〕4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院新一届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院级专家”)暨方法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方法带头人”)申报、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院级专家”和“方法带头人”必须达到《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学科带头人暨方法技术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选聘条件。
二、评比办法
凡符合选聘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自选专业或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发展目标,填写《带头人选聘申请表》提交院党办。由党办提请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其进行初审并确定候选人名单,院勘查工作质量成果汇报会参会人员票选,院长审定。
三、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带头人选聘申请表》,请各单位(科室)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表一式两份由行政负责人汇总并于2012年2月1日前报送院党办。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党委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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