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节前后有关会议及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春节前后有关会议及放假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离退休职工迎新春茶话会
二、年终总结会
三、工作会、职代会、质量成果展示交流会
初步定于2月17-19日召开,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责任部门另行通知。请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建一流队伍”的目标,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及行业发展态势,精心谋划好2012年各项工作,于2月10日前将工作安排的电子文档发院办公室邮箱。
四、春节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
1、放假安排
2012年春节法定假期为
2、相关要求
(1)弹性工作期间,办公室、物业公司、计财科等职能机构,应妥善安排人员,确保应急事项有人办理。
(2)除法定假期外,中层以上干部正常上班,需要离院休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有生产和野外作业任务的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不得离院休假,并妥善调剂安排职工春节休假。
(3)做好合肥基地、蚌埠办公楼、曹老集基地和各住宅区环境卫生、楼内外照明、彩旗彩灯等美化亮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安排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文化娱乐活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体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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