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01    浏览次数:2322

 地人[2008]184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8〕59号)要求,现将我局2008年度地勘专业初、中、高级和非地勘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及申报范围
    2008年度地勘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评审范围,仍按照《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国土资〔2006〕175号)规定执行。非地勘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发[2006]39号)规定。
    中专学历申报评审地勘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按照局《关于2007年度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地人[2007]174号)要求执行。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及填写内容不得复印);
    2、《2008年申报 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三,A3纸打印,一式20份);
    3、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4、晋升职称外语考试、晋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晋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皖人办发〔2007〕40号和局地人〔2006〕32号文件规定执行);
    5、主要论文、论著、成果报告及其它业绩材料(成果报告原件,不少于3份);
    6、近5年业务工作小结(A4纸打印件);
    7、除评审表上照片外,另交近期个人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及填写内容不得复印);
    2、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3、晋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
    4、主要论文、成果报告及其它业绩材料(原件,不少于1份);
    5、除评审表上照片外,另交近期个人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三)符合规定认定条件,直接认定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地矿局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五,一式2份,填写内容不得复印,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3、除表上照片外,另交近期个人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有申报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查、整理,提交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初评审。初评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申报人的现工作岗位与申报专业是否一致,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是否符合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提供的成果报告及其它业绩材料等评审材料是否真实。
    初评审后,将通过人员的《2008年申报 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三,申报人填写),在单位显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对有异议的要认真核实。
    各单位人事部门将初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情况和初评审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申报材料公示情况”和“所在单位意见”栏目。申报人提供的成果报告及其它业绩材料需要单位总(副)工程师签字,注明“属实”。没有签字确认的成果报告及其它业绩材料,局人事处在审查是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中填写的业绩、论文、论著、获奖等应是现职以来的情况,内容要真实。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要注明刊物的名称、发表时间。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课题)、科技成果、表彰奖励等,要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并注明任务下达(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工作简历要如实填写,单位要填写到最基层。
    (三)按照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要求,晋升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申请表中“主要工作经历”、“免试理由”等栏目要如实填写清楚、具体。属于“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要求免试的,其工作经历要填写到本人从事的具体项目,属于达到规定年龄要求免试的要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防止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在局审查中或在评委会上发现申报者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所有复印材料均应有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注明“属实”字样。
     (五)所有申报材料按《证明、证书材料目录》(附件一)和《主要业绩、成果材料目录》(附件二)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目录次序装订,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六)单位统一填写《2008年申报地勘专业(高、中、初【包括认定】)级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四,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及电子软盘(EXCEL格式)。
    四、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将通过初评审和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于8月25日以前统一报局人事处。个人单独报送材料,局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三)破格申报地勘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执行省工程系列标准条件,同时申报,局将统一报省工程系列高评委评审。
    (四)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局将按照有关厅局要求及时通知。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一、证明、证书材料目录(样表)
     二、主要业绩、成果材料目录(样表)
     三、2008年申报 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四、2008年申报地勘专业(高、中、初【包括认定】)级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情况一览表
     五、安徽省地矿局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