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合格党员,不做虚名党员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1698

做合格党员,不做虚名党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04-17 10:25

  目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

  此次学习教育的落点是做合格党员,引导党员自觉与党同心同德,把爱党、为党、兴党、护党的要求落实到一言一行,体现在方方面面。

  列宁曾经说过:“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在我们的队伍里,绝大多数党员都是合格的,但也有少数党员是“徒有虚名的党员”。这些虚名党员,对党的认识很模糊,严重缺乏党的意识,入党只是为了获取所谓的“政治资本”;有的履行党员义务不尽心,过组织生活不积极,很难看出党员的样子;还有的对党不忠诚,凡事不愿对党言,喜欢搞“两面人”的做派。

  在群众心中,合格党员往往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而徒有虚名的党员,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行动上并没有真正入党,集中表现为党员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失范,其思想行为跟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还有着很大的距离,甚至完全背离了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这样的党员,简言之,三个字:不合格。

  “格”,较早定义指方形的框子,后引申为一定的标准或式样。党员不合格,就是不符合党员标准。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有具体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衡量的标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有专门的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党员干部把党员标准牢固立起来,使自己始终严在“格”内,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党员。

  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决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一个人的思想境界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理想信念也不会随着职务的上升而必然坚定。只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真正达到“五好”干部标准、“四讲四有”党员要求,才能成为群众心中的合格党员。

  做合格党员,不做虚名党员,首要的是坚守底线。俗话说,脱离框子的玻璃容易碎。我们党是有极强纪律性的政党,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纪律约束之外。一名党员干部如果不要党的纪律,不守党的规矩,就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

  欲得其中,必求其上;欲得其上,必求上上。共产党员做合格党员还不够,还要争做优秀党员。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如果说底线是“堤坝”,起规制作用,那么高标准就如同“灯塔”,起引领作用。只要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不断加强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真正补足精神之钙,拨亮理想之灯,祛除污浊之念,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党员,进而成为优秀党员、时代先锋。(桑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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