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的通知》
安徽省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的通知》
皖纪发〔2015〕10号
各市纪委、监察局,广德、宿松县纪委、监察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要求,现就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
各级党(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反对“四风”。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 活动;严禁赌博。
二、强化监督执纪,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形式,重点对中央和省三令五申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督查。要用好“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关注“四风”问题表现新形式、新动向,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对搞“新变异”、穿“隐身衣”的,坚决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纵容。
三、严肃责任追究,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要紧盯元旦春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刚刚研究通过的《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地单位“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情况,请于春节上班后一周内报省纪委监察厅(材料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62608834。
各地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551-12388-2;举报信请寄省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陆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网上举报”栏。
中央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 徽 省 监 察 厅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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