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批公车“两节”期间违规“上路”被追责

发布日期:2014-12-10    浏览次数:1761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中秋、国庆期间公车使用监督检查结果。 “两节”期间,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全省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58辆(62台次),处理6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7人被诫勉谈话,6名驾驶员被辞退或解聘。其中,7名党员干部因监管不力被追责。

  据通报,抽查主要采取随机调取车辆通行记录的方式,共查取车辆通行记录64000余条,核查确认公车654辆,涉及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部分中央驻皖单位。58辆违规公务用车中,各省辖市19辆;省直单位(含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35辆;中央驻皖单位4辆。其中,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车辆最多的是省属国有企业,共17辆(20台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被查处的对象既有党员领导干部,也有普通干部职工和驾驶员;既有党政领导机关,也有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

 

  通报指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主要包括:少数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监管不力,驾驶员私自用车看病、接送家属和亲朋好友、探亲等;部分党员干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单位公车,接送家属和亲友、探亲、办理个人私事等;个别单位给干部职工私家车配备ETC或将单位ETC过户给干部职工供其使用,并报销相关费用;个别退休干部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到外地探亲、看病;个别单位以计价的方式将公车给干部职工使用。

  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注重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狠抓关键时间节点,从严要求,铁面执纪,努力使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地生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