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三种举报方式严查公款送节礼等行为

发布日期:2014-08-26    浏览次数:1812

安徽:公布三种举报方式严查公款送节礼等行为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8-26 06:00

    安徽省日前发出通知,将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并公布电话、信函、网络三种举报方式。

 

    省纪委监察厅规定,“两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用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相互请吃和大吃大喝;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须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结合各地实际,精心制定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举报。对“两节”期间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责。

 

    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举报电话为:0551-12388-2;举报信请寄省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网上举报”栏。

(安徽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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