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勘查技术院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承诺制规定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2230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中层干部

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承诺制规定

    根据省地矿局《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高全院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落实《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一、承诺对象

    全院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后提交廉政承诺书。

    二、承诺内容

    《廉政承诺书》结合我院实际,以中层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原则上不须每年重复签订,若上级有新规定视情况修改,重新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

本人郑重向组织做出如下廉政承诺:

    第一,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按照廉洁从政五十二个不准规范从政从业行为。认真执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单位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自觉做到:

    1、不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私自从事、参与非本单位营利性活动;

    3、不私自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4、管好亲属与部属,不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资料成果、业务渠道等,以任何形式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违规影响工程招投标、项目分包、矿权运作、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管理、干部选拔聘(任)用等敏感事项;

    6、不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自己职务行为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7、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公车私用;

    8、不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利用所掌握信息、资料、成果、渠道私自从事与本院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二,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做好个人收入申报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工作,主动做好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不向组织隐瞒应报事项。

    第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上述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等责任追究。

    三、承诺方式

    由承诺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个人留存,用于自警自律,恪守承诺;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支部定卷备查;另两份分别交院纪监审办和院党办备案存档,实施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廉政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人员全部签订到位;要组织支部所属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廉政承诺书》内容,以提高廉洁从政从业意识。

    2、接受监督检查。承诺人要认真履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廉政承诺制度落实的质量。履行廉政承诺的情况将作为职代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之一,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评议。

    3、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人员,要视其情况及时提醒或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不履行“一岗双责”造成不良影响者,要实行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

    4、严格考核机制。将廉政承诺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促使廉政承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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