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制定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17    浏览次数:1424

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党章、党内各项党纪法规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近日,院纪委制定并实施了《安徽省勘查技术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办法》从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保障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推动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院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办法》还要求院党委和纪委充分认识“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坚守责任担当,恪尽工作职责,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院纪监审 陈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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